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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关于申报一季度供应能力强的养殖和屠宰企业给予奖励政策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4-24 09:33 来源: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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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春市对一季度供应能力强的养殖和屠宰企业给予奖励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长牧联字[2024]2号)文件精神,对2024年一季度供应能力强的养殖和屠宰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奖励条件为一季度出栏生猪达到4000头(含)、出栏肉牛达到200头(含)以上的生猪、肉牛养殖企业;一季度生猪屠宰量达到70000头(含)、肉牛屠宰量达到600头(含)以上的生猪、肉牛屠宰企业。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对我市养殖和屠宰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企业一季度出栏和屠宰准确数量,符合申报条件,现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奖励项目予以公示。
  (一)养殖类项目
  1.生猪养殖企业
  榆树全立八方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一季度出栏生猪7021头)、榆树市新立镇源野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一季度出栏生猪6983头)、榆树三合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一季度出栏生猪5844头)、榆树市新立镇东生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一季度出栏生猪5547头)、榆树市伟东畜牧饲养专业合作社(一季度出栏生猪4078头)。
  2、肉牛养殖企业
  榆树市朝鑫畜牧饲养有限公司(一季度出栏肉牛740头)、榆树市保寿镇艳玲肉牛养殖场(一季度出栏肉牛265头)、榆树市大坡镇丰达鑫肉牛养殖场(一季度出栏肉牛299头)。
  (二)屠宰类项目
  榆树市英达清真屠宰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屠宰肉牛948头。
  以上申报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4月24日-4月28日,凡对申请奖励企业有异议或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可直接向市畜牧业管理局或市财政局举报,市畜牧业管理局和市财政局将对被举报的申请单位进行核查处理,一经查实,取消奖励政策。
  接待时间:每天8:30-11:30,13:00-16:30
  举报电话: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0431-83747738
  榆树市财政局:0431-83622956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