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长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榆树段分户测绘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磋商公告内容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6月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采购X[20230518]-0127号
2、项目名称:榆树市长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榆树段分户测绘项目
项目编号:TYZB-2023-027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5、最高限价:人民币150万元。
6、采购内容:对5个乡镇、街道所经的高速公路途经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分户测绘(具体工作内容以甲方下发任务单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20日之前完成服务。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投标人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须包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及不动产测绘业务)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提供近一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未被财政部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其他要求: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②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前需到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入吉登记手续(执行吉林省入吉备案相关标准),本省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以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信息的投标企业投标无效。
8、被授权人社保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须包含社保开户单位名称及社保查询账号密码)且为唯一社保,并保证其内容真实性,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每日9:00-11:00,13:30-16:00),将(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5)被授权人的社保证明。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Tyzb20181012@163.com,邮件主题:TYZB-2023-027+投标人全称。代理机构当日17时00分前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并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交款后,将:⑴填写后的《购买文件登记表》⑵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简写注明所参加项目的编号、款项用途、单位简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谈判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收款人全称:吉林省天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健民街支行
银行账号:2205 0131 0068 0000 0088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6月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一楼1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示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 址:长春市榆树市向阳路与工农大街交汇(原个体客运站)
联系人:李金龙
电 话:18544103637
代理机构:吉林省天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栖乐荟府6栋(双创促进中心)四楼
联系人:单新闻
电 话:18143019131
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