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对我市6家生猪养殖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确定企业一季度生猪出栏准确数量。对符合条件的榆树全力八方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一季度出栏生猪5869头)、榆树三合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一季度出栏生猪5444头)、榆树市保寿镇康源家庭养殖农场(一季度出栏生猪2654头)、榆树市保寿镇众鑫养殖专业合作社(一季度出栏生猪2753头)、榆树市新立镇圆满养殖场(一季度出栏生猪2672头)、榆树市新立镇源野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一季度出栏生猪2608头)6家生猪养殖企业拟享受奖励政策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4月24日-4月28日,凡对申请奖励企业有异议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可直接向市畜牧业管理局或市财政局举报,市畜牧业管理局和市财政局将对举报的申请单位进行核查处理,一经查实,取消奖励政策。
接待时间:每天8:30-11:30,13:00-16:30
举报电话: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0431-83747738
榆树市财政局:0431-83622956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