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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八号镇北沟村三产融合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前期设计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5-06 12:53 来源: 榆树市八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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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榆树市八号镇北沟村三产融合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前期设计勘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2022年053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PA-FW-2022-059

  2.项目名称:榆树市八号镇北沟村三产融合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前期设计勘察项目

  3.预算金额:583.8万元

  4.采购需求

  4.1项目地点:榆树市

  4.2采购范围及内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前期勘测、设计,项目施工前一体化全过程咨询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4.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方对外招标前全过程;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咨询资格需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本项目相关专业备案截图,具备为本项目提供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及后期配合服务的能力,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出的勘察、设计、咨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单位应为拟派出的其他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明确体现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

  3.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2019.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0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在2021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状况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具有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7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接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9拟派出授权人员需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明确体现出被授权人员姓名)。

  3.10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4.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为1500元,售后不退。

  5.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自拟)

  (3)资质证书(副本)、网上备案截图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5)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外埠入吉企业相关备案材料

  (8)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成员单位任何一家不符合信誉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9)牵头人需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明确体现出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姓名)

  (10)牵头人需提供企业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原件)

  5.1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第5条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102968366@qq.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投标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

  5.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完成修改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报名(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报名及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5月3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5月3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人:榆树市八号镇人民政府

  地    址:榆树市八号镇

  联  人:王振兴

  联系电话:0431-83744019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大马路长大小区11号楼汇商大厦516室

  联 系 人:尹丽波         

  联系电话:0431-8081878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3624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