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权威发布 > 公示公告

关于排查福建省莆田市等重点地区 来(返)榆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9-13 18:05 来源: 榆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体: 打印
  910日,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报告6例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截止13日,莆田市累计报告32例确诊病例和32例无症状感染者,泉州市报告3例确诊病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厦门报告2例无症状感染者。莆田市3地调为中风险区,1地调为高风险区。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严格、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现就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各乡镇街、各部门要立即启动826日以来福建省莆田市来(返)榆人员,826日以来泉州市泉港区来(返)榆人员,829日以来厦门市思明区来(返)榆人员,96日厦门市同安区来(返)榆人员排查和隔离管控措施。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来(返)榆人员到榆后,除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外,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要“落地即检”。

  二、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返)榆人员,请立即主动向现居住地社区(村屯)进行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隔离等相应疫情管控措施。如未按要求进行报备造成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如确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榆后第一时间向单位和社区(村屯)报备,并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四、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可有效降低新冠病毒感染和传播风险。为保护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筑牢区域群体免疫屏障,请符合条件且尚未接种疫苗和接种第一剂次超过21天尚未接种第二剂次的居民,尽快到现居住地疫苗接种点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榆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