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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子档案录入竞争性磋商采购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6-25 15:41 来源: 榆树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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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榆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子档案录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楼11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0524]-0058号

  项目编号:JLSBLB2021-CG27

  项目名称:榆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子档案录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150万元

  最高限价:150万元

  服务数量:历史卷宗整理约50万卷,扫描加工约600万页左右

  服务内容:榆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子档案录入包括档案数字化扫描、目录编辑、数据移交及数据备份、档案专题信息的采集与建库档案管理软件一套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后历史卷宗要求五个月内全部完成工作内容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相关专业技术规范的规定

  面向企业类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8年至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具有近半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名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在册职工(近半年任意一月社保证明材料,须包含社保开户单位名称及社保查询账号密码;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仿,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方式)且为唯一社保,并保证其内容真实性,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鲜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28日至2021年7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09室

  方式: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半年任意一月社保证明材料);

  (4)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8年至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具有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具有近半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1910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四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1910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同时在本《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榆树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榆树市榆西大街中段

  电 话:0431-83697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电 话:0431-81685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青

  电   话:0431-81685832

  4.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31-83624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