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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2-09 11:25 来源: 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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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企业: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工业企业连续生产有关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13号)和吉林省人社厅、工信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吉人社明电【20211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工业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榆树市重点工业企业中的省外户籍留榆过年员工。

  二、补贴标准

  按照省外户籍员工每人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每户企业最高补贴3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注册地在榆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春节期间(2021211日至217)连续生产且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5000万元且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6%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

  2.2021211日至217日止,期间申请补贴涉及的省外户籍员工未离开榆树市;

  3.企业依法为申请补贴的省外户籍员工缴纳2021年一季度社会保险费。

  四、申报材料

  1.《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申报表》(附件1);

  2.2019年一季度和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相关佐证材料及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相关佐证材料;

  3.《在榆过节省外户籍员工名册》(附件2);

  4.省外户籍员工社会保险缴费详单;

  5.省外户籍员工用工合同复印件;

  6.省外户籍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主页和本人信息登记页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

  7.220-223日期间,在国务院客户端提交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打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146日至425日期间,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持《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申请表》、2019年一季度和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相关佐证材料及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相关佐证材料,向市工信部门提交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2.审核。经工信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补贴对象标准的重点工业企业,持工信部门加盖公章的《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申请表》,以及《在榆过节省外户籍员工名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主页和本人信息登记页复印件、省外户籍员工社保缴费详单、省外户籍员工用工合同复印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打印件,向市人社部门提交补贴申请。申请截止日期202158日。

  3.公示。经工信、人社、财政部门联审合格的,在市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财政部门拨付稳岗留工补贴资金。

  六、注意事项

  1.各相关企业要做好稳岗留工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省外户籍员工非必要不离榆,尽量就地过年。

  2.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的补贴资金须用于向省外户籍员工发放留工红包,企业可预先垫付,提前发放到位。

  3.申报企业要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如实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榆树市人社局:043189786670

  榆树市工信局:043183665148

  榆树市财政局:043183640116

  

 

  附件:

  1.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申请表

  2.在榆过节省外户籍员工名册

 

  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榆树市财政局     

  2021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