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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公共场所个人防护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0-11-13 09:43 来源: 榆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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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我市秋冬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落实公共场所出入“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市民出行个人安全防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1.出入宾馆、饭店、电影院、KTV、网吧、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医院、火车站、汽车站、浴池等公共场所。

  2.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接待场所及窗口办事大厅等。

  4.其他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二、实施要求

  各单位、公共场所入口要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扫码、测温,严格要求进入人员科学佩戴口罩,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

  各服务行业(宾馆、饭店、电影院、KTV、网吧、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医院、火车站、汽车站、浴池等)、各办公接待场所及窗口办事大厅工作人员上岗期间要严格科学佩戴口罩。

  市疫情防控办温馨提示广大市民:要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榆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