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现对我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
2021年度集中缴费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集中预缴期内缴费的享受2021年度医保待遇。集中缴费期内不在受理2020年个人缴费业务。在2021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补缴2021年度参保费的,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二、个人缴费标准
2021年我市成年人个人缴费320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2002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个人缴费200元。对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个人缴费全免。对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成年人个人缴费190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个人缴费70元。
三、我市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参保登记及缴费方式
2021年度我市“在籍学生”个人缴费调整为按自然年度缴费,属于我市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孤儿身份的须在身份认定地参保缴费,属于普通身份的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幼儿园儿童不属于“在籍学生”,到户籍地乡(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使用“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自行缴费。
四、新生儿参保缴费
符合在我市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应在出生后90天内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到户籍地乡(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使用“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按标准缴纳年度个人医保费。在集中预缴期内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后无需缴纳当年医保费,直接预缴次年医保费,新生儿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五、普通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方式
无参保登记信息(含新参保)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户籍地乡(镇)街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在我市各乡(镇)街己办理过参保登记的无需再办理,直接按照缴费渠道缴费。
六、个人缴费退费机制
参保人员缴纳居民医保费后,在相应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死亡退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在终止居民医保待遇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七、参保缴费渠道
使用“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自行缴费。原城镇居民银行批扣的参保缴费方式在2019年10月份己经取消,同样使用微信小程序缴费。
望广大城乡居民抓紧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以免影响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榆树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