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1.违法停车;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
3.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
4.机动车驾驶员、乘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二、抓拍距离为抓拍地点警示标志提示范围内
16处电子监控抓拍具体地点如下:
1.和泰府北门(向阳路南侧电子监控抓拍点半径200米内);
2.个体客运站西门(工农大街东侧电子监控抓拍点半径200米内);
3.博文大厦(向阳路南侧电子监控抓拍点半径200米内);
4.榆树大厦对面(榆树大街西侧电子监控抓拍点半径200米内);
5.老客运站东门(榆树大街西侧电子监控抓拍点半径200米内);
6.榆树公园东门(工农大街西侧电子监控抓拍点半径200米内);
7.客运北站(榆树大街东侧电子监控抓拍点半径200米内);
8.365生活馆东门(工农大街西侧电子监控抓拍点半径200米内);
9.榆树市医院门前(健康路北侧电子监控抓拍点半径200米内);
10.自然资源局门前(榆西大街西侧电子监控抓拍点半径200米内);
11.农贸市场北门(华昌路南侧电子监控抓拍点半径200米内);
12.大厅东门(中心街西侧电子监控抓拍点半径200米内);
13.农贸市场东门(中心街西侧电子监控抓拍点半径200米内);
14.万客隆超市北门(华昌路南侧电子监控抓拍点半径200米内);
15.草根超市门前(榆西大街西侧电子监控抓拍点半径200米内);
16.政府广场(府前路南侧)电子监控抓拍点半径200米内。
上述地点施划停车泊位的,停车入位;临时停车在120秒内驶离,不予处罚。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榆树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