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制举办“升学宴”“生日宴”“满月宴”“乔迁宴”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倡导“红事、白事从简”,以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隐患。
二、各乡镇(街)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组织发动乡镇和村“两委”、街道和社区干部进村(小区)入户,对限制举办“升学宴”“生日宴”等聚集性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工作力度,因势利导,移风易俗。
三、属地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纪委监委、卫健等部门对聚集性活动进行劝阻和监管,切实消除疫情传播风险,确保防控工作安全,要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全力夺取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
四、各经营场所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执行到位,对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榆树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