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改由税务部门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11档。
二、缴费方式
1、微信小程序缴费。
2、银行窗口缴费。
3、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费。
三、中断补缴
缴费人发生中断缴费需要补缴时,首先要到原街道(社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定补缴信息,经社保部门审批后才能将核定信息传递到银行和税务部门,实现缴费。
四、特殊强调
1、社保费由税务机关征收后,以前存在卡里的钱无法实现自动扣款,缴费人必须到银行或税务局用现金缴费,或者用微信小程序缴费。
2、建议缴费人使用微信小程序缴费,它方便、快捷,无论缴费人身在何处都能实现缴费。
3、缴费人必须按时缴费,否则不能享受政府补贴,影响切身利益。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榆树市税务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