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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洪洲出席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24-03-19 15:03 来源: 榆树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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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9日,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洪洲,副主任徐阁、王百陆、庄桂良、王树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郭东明及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志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于开广,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马驰,市法院院长卢玉红,市检察院检察长曹政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阁主持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榆树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志刚宣读的由市长吴威提请的免职议案。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志刚宣读市长吴威提请的任职议案并介绍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阁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任职议案并介绍情况,市法院院长卢玉红提请任职议案并介绍情况,市检察院检察长曹政提请任职议案并介绍情况;被提请任命的同志作供职发言。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以上各项报告及人事事项。分组审议结束后,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了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
  主任会议结束后,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榆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榆树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决议》、榆树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任职议案、市法院院长卢玉红同志提请的人民陪审员议案。
  任命刘晓东同志为榆树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胡青青等200名同志为榆树市人民陪审员。

  根据《榆树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人事事项进行了表决。

  任命王文博同志为榆树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命赵清云同志为榆树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杨春来、全艳春、张加南、薛琪、龚艳华、毛静、张笑梅7名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李玉梅、李昊楠、李婧茹3名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王阳雪、闫亭月、李金石、赵越4名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洪洲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证书。

  根据《榆树市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有关规定,新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洪洲监誓,王文博领誓。

  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市人大机关干部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摄影 孙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