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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洪洲出席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23-09-19 18:09 来源: 榆树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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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9日,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洪洲,副主任徐阁、王百陆、庄桂良、王树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郭东明及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志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于开广,市委常委、副市长杨震,副市长孙跃福,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马驰,市法院院长卢玉红及市检察院领导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百陆主持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卡岔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龙家亮子生态湿地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国土绿化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帮扶产业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1-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榆树市本级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榆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草案)的起草说明。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榆树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辞职请求。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于开广提请任职议案并介绍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阁宣读了榆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任职议案并介绍情况,市法院院长卢玉红同志提请任职议案并介绍情况;被提请任命的同志作供职发言。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以上各项报告及人事事项。分组审议结束后,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了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

  主任会议结束后,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榆树市2022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榆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根据《选举法》和《榆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人事事项进行了表决。

  任命陈美娜同志为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张旭同志为榆树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梁兆莉同志为榆树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主任。任命郑立尊同志为榆树市监察委员会委员。任命杨龙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洪洲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证书。

  根据《榆树市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有关规定,新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洪洲监誓,陈美娜领誓。

  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以及市人大机关干部、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文/摄影 孙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