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桂良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长春市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副市长闫伟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来到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榆树分公司、灿盛生化中间体(长春)有限公司、吉林正大食品有限公司、榆树市富田污水处理管理有限公司等地对榆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环保责任落实情况,大气、水、土壤等污染物防治情况,环保监察执法、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采取的措施等方面进行视察。
座谈会上,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领导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成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庄桂良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给予肯定,希望市委、市政府要继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环境保护法律意识;继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我市环境保护监管水平;继续加大政府环保投入,强化我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继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继续补齐环境保护短板,努力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真正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闫伟表示,市政府将会认真梳理和采纳视察组的意见和建议,创新思路、制定措施,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市政府将全力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落实,推动督察整改任务和信访案件销号,进一步强化域内水环境质量管控,加强大气污染防控精细化管理,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查处力度,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榆树做出更大的贡献。
撰稿:曹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