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概况

      

      延和朝鲜族乡(以下简称延和乡)是长春市唯一的朝鲜族乡,位于榆树市区东北65公里处。地处东经126°52′—126°58′,北纬45°05′—45°08′。东部和北部以拉林河中心线为界与黑龙江省五常市民乐朝鲜族乡、营城子满族乡隔河相望,西部和南部与青山乡相连。境内东西宽7公里,南北长5公里,幅员面积20平方公里。延和乡属季风中温带半湿润气候,气温多受季风影响较明显,整年光照充足,四季分明。春季干燥多风,夏季湿润多雨,秋季温和凉爽,冬季漫长寒冷。2020年平均气温为5.5摄氏度,10摄氏度以上有效活动积温为3011.6摄氏度。降水量为680.0毫米,年日照时数为2312.9小时,年度最高气温为34.7摄氏度,出现在6月8日;最低气温为零下31.6摄氏度,出现在2月5日。2020年气温略高,降水略多,日照略少,初霜期明显偏晚。

      境内有一河,即拉林河,流经延和、龙和、长福3个村,沿河有防洪堤坝4.7公里,抗洪能力为30年一遇。

      主要物产以水稻为主,经济作物主要有不老梅。

      延和乡政府机关行政编制24名,实有人数12名;事业编制24名,实有人数12名。

      延和乡内设机构22个,分别为财政所、农业站、经管站、民政办、农机站、林业站、水管所、计生办、司法所、土地所、派出所、综治办、畜牧站、文明办、劳动保障所、团委、妇联、武装部、建管站、食安办、交通站、文化站。2020年9月,乡镇机构改革,把原有的站办所改成8个办公室和9个科室,办公室设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和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乡综合服务中心内设党政服务科、农业农村科(畜牧兽医服务科)、水利服务科、自然资源服务科(林业服务科)、退役军人服务科、平安建设服务科(应急保障科)、社会事务服务科(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科)、执法保障科和城乡建设服务科(文体旅游服务科)。设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延和乡下辖3个村:延和村、龙和村、长福村,9个自然屯,9个村民小组。总户数为931户,总人口为2026人;其中乡村户为867户,乡村人口为1940人。

      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延和朝鲜族乡街道
      联系电话:0431-83050019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季)
      负责人:刘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