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牌子。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2.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榆树、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相关任务,统筹推进全市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数字化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3.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4.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5.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6.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7.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贯彻落实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8.协同市委宣传部协调组织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负责数据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9.统筹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建立数字监管体系,推动全市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建设。
10.负责组织推动和协调指导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责清单等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机构建设。
11.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12.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上级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市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13.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营商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1.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科。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宣传及考核评估。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及维护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进驻、调整和运行监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派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办理回应。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和协调指导全市权责清单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规范。统筹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研究制订政府职能转变相关领域长期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年度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组织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全市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及非密级网络资源整合工作。推动落实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协调处理重大电子政务安全事件。
2.数字化建设管理科。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和指导监督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等工作。承担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公共资源数据的存储、管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公共数据安全事件。拟订并组织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协调组织数字经济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的推介、招商、展览等活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牵头审核市直部门数字化建设项目。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编制全市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推进行业、企业信息技术应用工作。推动全市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协调推进监管数据和行政执法信息归集共享和有效利用,强化监管数据治理和风险研判,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监管,提升数字监管支撑能力。统筹推进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3.营商环境建设科。负责拟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负责与相关涉营商部门建立营商环境共建工作机制,并在机制下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协调、监督乡镇(街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单位)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警示、通报和告诫。组织开展涉企部门评议。负责对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团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同时对各类涉企公共服务开展评估,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受理营商环境建设的投诉举报案件。协调组织对企业举报重点案件的督查、督导和查处工作。联系市内异地商会和国内榆树商会。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组织开展地区和行业信用监测、评价工作。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代市政府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投诉。
4.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下属事业单位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4名。
办公地址:榆树市健康路西段市府广场东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1-838355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夏季)
负责人:杨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