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省审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吉林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决策部署,保障审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运行。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厅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是厅党组带头学,两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系统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助推厅党组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二是审计干部联系实际学,我厅统筹内部整训与外部培训,组织广大审计人员学原文、听报告、做研讨,以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了执法理念的更新,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审计质量提升的内驱力。
(二)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始终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审计和依法行政,严格恪守审计监督的权力边界。紧扣经济监督,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的主责主业,充分发挥“重大政策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三大平台作用,持续加大对重大政策落实、经济社会运行风险隐患、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三方面监督力度,着力发挥“经济体检”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两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意见,扎实开展审计问题整改工作。2021年省审计厅共实施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86个,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38.29亿元,移送线索52件。“201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项目”被评为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
(三)切实完善审计制度规范体系。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强对制度的清理、管理和执行的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进审计实践与法治工作有机融合,制定了《吉林省审计机关法治工作要点》,有力推动依法审计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二是针对审计法的重新修订,对审计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了集中梳理,开展修订工作,及时发挥制度的指引作用。三是为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促进监督的相互贯通,制订《全省审计机关审计现场协同监督办法》,丰富完善了业务制度体系。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依法履职的同时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及时回应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审计厅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414条,完成在线咨询及回复信息31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文件信息32条,保障了公众权力。二是认真执行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加强系统内部监督。今年组织对白山、通化、镇赉等9市县审计机关开展审计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在全省审计机关予以通报,规范了审计监督行为,保证了审计监督质效。三是加大了与人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监督部门的贯通协作力度,深化协作联动,建立对接会商机制,增强了监督合力。
(五)有效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在严格决策程序、注重决策质量和保证决策效率上下功夫,切实担负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厅内重大决策事项由厅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议。二是认真执行合法性审核制度。厅内制定的15份制度文件、对外签订的20余份合同均经合法性审核后,持法治审核意见提交会议审定,有效保证表述规范、逻辑严谨和决策合法。三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一年来法律顾问为审计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审计“十四五”规划论证,对制度文件的制定修订提供法律咨询以及法律意见40余条。
(六)依法化解涉审行政复议案件。省审计厅认真贯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度,自觉维护法制权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仅一件复议案件,我厅作为复议被申请人,依法履行职责,按法定程序提供各项资料,最终审计署驳回复议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从结论上肯定了审计行为的实体合法、程序尊法,有效维护了审计权威。
(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一是立足本位开展普法。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有针对性地普法,推动审计全过程普法。特别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颁布后,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二是利用普法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通过以案释法、案例讲解等方式,生动宣传民法典、国家安全及法治国家建设等内容。三是对“七五”普法阶段审计法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在全省审计工作内网进行了集中展示,推动审计法治建设。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审计实践,制定审计普法宣传方案。
(八)实现审计人员的法律素养稳步提升。坚持定期开展与各相关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邀请实务专家为全体审计人员讲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提升了审计人员对法律适用的准确度。通过聆听审计署的法治视频课程,促进法治思维养成,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能够以发展的角度看待审计、实施审计,尤其对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问题解决相统一,以实际行动扛起监督责任。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省审计厅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扎实推进,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后,开展审计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不足;审计人员运用法治保障依法审计能力需要提升;审计机关开展普法宣传与审计实践、日常生活融入不够紧密,审计普法宣传形式手段需要进一步创新。
改进措施:持续加强法治培训,在审计专业培训的基础上,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和培训,推动理论与实践结合,持续开展与各相关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增强审计人员对各领域的法律法规的运用,提高分析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提升审计监督质效。不断丰富普法形式,开拓新的宣传阵地和途径,提升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厅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推进依法审计工作。一是着力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审计年度工作计划,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依法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主持召开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工作要点及普法工作重点。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二是坚持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通过参加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三是注重法律知识的储备和更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和新修订审计法及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作为学习重点内容,以法治精神凝心聚力,不断适应新形势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新要求。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吉林省审计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省进程中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计职责使命,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审计主责主业,全面提升审计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积极推进审计全过程普法,推动审计法治建设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