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大 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提升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02 08:46 来源: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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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大
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提升防范应对
自然灾害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发〔202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加大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提升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24日

加大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
提升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实施方案
  
 
  为加大我市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全面提升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提升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0〕35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全面加强城乡电网、水网、气网、热网、通信网和交通网建设,持续推进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基础设施补短板,完善日常运营维护机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建设长春现代化都市圈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补短、强弱、提质”的总目标,分两个阶段推进有关工作:第一阶段,在“十四五”规划期内,完善城乡电、水、气、热、通信、交通设施薄弱环节,实现补短补断补缺保基本,提高主要基础设施的保障水平;第二阶段,在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果基础上,对标同期国家标准体系和质量要求,力争用5到10年时间实现全面达标,对具备条件的基础设施,结合实际适度推行深度提质提标。
  三、主要任务
  (一)供电基础设施
  1. 加快推进电网建设。加快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加强66千伏联络线建设,提高变电站双电源比例,提升抵御极端天气能力。提高10千伏线路联络率、N-1通过率,合理优化供电分区,平衡运行效率和负荷转移能力。围绕中央部署的“新基建”重点工程建设,逐步提高电网建设标准、改善电网网架结构,满足重要电力用户双电源、双回路供电需求。开展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隐患排查,严格履行用户告知督办程序,推动重要用户双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建设。(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实施单位:长春供电公司)
  2. 加强供电设施运维。深入研究电力设施防自然灾害差异化运维策略,适当缩短巡视周期,提高巡视频次,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隐患。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合理调整负荷分配,确保电力可靠供应,严控电网运行风险。强化重要输电通道、重要变电站及易发生自然灾害区域的电力设施监控,重要电力设施增设覆冰舞动和微气象监测装置,提高运行状态综合感知和监测水平。结合气候特点和设备实际情况,综合运用无人机立体巡检、机器人巡视、红外测温、局放检测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及时掌控设备健康状况,排查治理缺陷隐患,落实防季节性事故措施,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加强市政工程、地下管线单位施工维修管理力度,增强对架空电力线路附近超高树木、建筑物的管理。(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实施单位:长春供电公司)
  3. 提升供电应急保障能力。电网企业要与气象、应急、水务、地震等政府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雨雪冰冻、旱情汛情等自然灾害信息,提高预测预警及时性。加强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强化应急救援基干队伍,补强补足应急抢修物资,及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综合保障能力。在《长春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的框架下,电网企业应完善应对各类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持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实施单位:长春供电公司)
  (二)供水基础设施
  4. 固本强基,加速开展水厂新建扩建工程,全面提升供水生产能力。重点推进六水厂续建工程,实现全市水厂均衡布局。开展城市应急备用水源能力建设,建设两大水源联通工程,构建水厂双水源保障格局。(责任部门:市水务局、市建委、市规自局,实施单位:市水投集团)
  5. 实施供水设施改造,解决城区局部供水压力不足短板。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普查,完善电子信息档案,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制定供水管网改造计划,改造老旧劣质的城市供水管线,逐步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责任部门:市建委、市规自局、市林园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单位:市水投集团)
  6. 完善供水管网漏水预警系统,补足漏水预警短板。为提高管网漏水预报的及时准确性,针对目前管网漏水预警系统单一的问题,计划由水投集团在供水管网增设漏水噪声检测系统,提高漏水预警及时准确率,对漏水进行及时处理,降低管网漏损率,节约水资源。(责任部门:市建委,实施单位:市水投集团)
  7. 增设供水供电电源,列为应急储备项目。全面提高源水泵站、水厂和区域加压站的供电保障,由于目前石头口门、放牛沟、新立城源水泵站供电为双电源,但局部为同塔架设,一、二水厂为双电源,同一变电站内两段母线,车家、长德、朝阳、杨家、吉林大路加压泵站为单电源,尽快办理备用电源增容,提高供电安全保障率。(责任部门:市建委,实施单位:市水投集团、长春供电公司)
  8. 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完善《长春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组织机构,分别对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后期处置等进行了详细落位,确定保底措施,守住底线,在应对极端事件时最大限度保障供水。(责任部门:市建委,实施单位:市水投集团)
  9. 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改造,实施小型工程并网联网,更新改造老旧工程和管网等,不断提升供水保障水平。(责任部门:市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
  10. 提升排水设施系统化水平。依托排水管线排查,采集管径、标高、走向等基础数据,推进排水管网信息系统(GIS)建立,实现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采集气象、排水管网等信息,布置视频监控,建设城区防汛应急监管平台,实现对城区防汛工作的科学管理。建立自然与人工、地上与地下、防洪和排涝相结合的排水体系,系统化推进全域海绵城市建设,提高海绵城市建成区面积覆盖率。(责任部门:市建委、市水务局、市规自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 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城市发展与建设,基于新建城区污水处理能力需求,规划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厂;指导建制镇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推动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建立长期稳定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保障稳定运行。(责任部门:市建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2. 加强排水设施日常运营维护。建立健全排水管网清掏维护制度,配备相关养护人员,保障养护资金,对排水管网进行清掏疏通,确保排水管网的健康稳定运行。加强市政排水管线、设施日常维护,及时处理发现问题。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市政道路改造、汇水区改造,实施雨污分流改造、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建立重点易涝隐患风险点排查长效机制,落实易涝区段整治责任。(责任部门:市建委、市水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3. 提升排水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与处置机制,畅通电话、网络、数字化监管平台等报修渠道,保障群众投诉和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加强城市降雨情况、暴雨时涝区分布等风险预警,提高排除积水应急能力。修订《2021年城区防汛工作手册》。全力打造专业水平高、应急抢险能力强的专业化队伍。加强设施安全运行管理,针对极端天气,及时调整处理工艺,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责任部门:市建委、市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供气基础设施
  14. 加快推进储气能力建设,补齐储气调峰短板。为保障长春市天然气供应,完成国家关于城市燃气企业储气调峰工作的要求,切实改善长春市气源结构单一、没有稳定的储配气源、气化液化能力不足的现状。加快推动长春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项目建设,为城市分布式能源、车用燃料提供气源支撑。(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建委、德惠市政府,实施单位:长天集团)
  15. 开展智慧燃气项目建设,补齐智能化运行服务短板。持续推动燃气企业智慧燃气生产运营平台建设、智慧燃气项目建设、一体化平台和便民通建设,全面提升智能化运营服务水平。依托计划调度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智慧燃气生产运营平台、一体化平台和便民通等数字系统,在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等特殊天气时,保障天然气供应过程中的输配运行情况监控、输气场站阀门远程控制、居民线上缴费等功能,补齐智能化运行服务短板。(责任部门:市建委,实施单位:长天集团、长燃公司)
  16. 加强供气设施日常运营维护,做好应急保障。督促燃气企业密切关注上游供气压力及供气量,适时启动保供应急预案;提升天然气安全设施建设标准,积极推进居民用户“阀、管、灶”改造。全面排查门站、调压站、储配站等燃气场站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场站保证备用发电机组正常工作,做好日常维护,并准备充足燃料,断电后及时启用发电机供电;加强高、中、低压调压站运行工况监护、巡检;全面排查中低压调压器电伴热带是否正常工作;对单项供气区域调压器重点监护,出现断电现象及时使用移动发电机供电。(责任部门:市建委,实施单位:长天集团、长燃公司)
  (五)供热基础设施
  17. 提高供热保障能力。要求供热企业配备或租赁发电车、发电机组等,由长春供电公司完善线网布局,有条件供热企业为用电设备配备双电源。同时要求具备条件供热企业配备蓄水池或开凿机井,在应急情况下可临时取用地下水,在紧急状态结束后10日内,将取水情况报具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具备条件供热企业逐步推进已有蓄水池扩容改造工作。与市应急局、市水务局、市林园局、长春供电公司、市水投集团等建立应急联络信息渠道,出现突发状况时,紧急调用消防车、送水车、洒水车等特殊车辆及配合采取相应应急措施。按省市统一要求,配合发改部门推进电厂内自建调峰用电锅炉工作,提高热源电厂应急保障能力。(责任部门: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水务局、市林园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单位:各供热企业、长春供电公司、市水投集团)
  18. 提高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在供热全行业推行智慧管理,建立智慧管理平台,实现精准供热,推进供热行业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供热应急预案,强化供热企业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工作,增强对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责任部门:市建委,实施单位:各供热企业)
  (六)通信基础设施
  19. 提高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实施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统筹通信企业开展通信设施排查及整改工作,保障恶劣气候、突发事件等极端情况下基本通信畅通。通信线路方面,围绕建筑物墙壁光纤、架空光缆、吊线等,强化线缆保护能力,减少光缆阻断事件;关键设备方面,改造更新发现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保障设备设施安全运行;重要设施方面,围绕核心交换、关键汇聚、大规模接入等重点区域建设完善多回路通信线路,实施双路由策略,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责任部门:市通信管理办公室)
  20. 加强通信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建立完善通信运行监控保障平台和专业维护保障队伍。统筹通信企业对铁塔、增高架、抱杆、天线、空调外机等室外通信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排险加固。利用大数据技术挖掘分析通信荷载运行状态,动态调整核心、关键设备均衡负载,及时优化电路(链路)路由配置。定期保养维护不间断供电等设施,保障设备运行状态完好。(责任部门:市通信管理办公室)
  21. 建立健全通信应急保障机制。完善应急保障预案,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综合处置能力。统筹通信企业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增加配置中小型发电机组、卫星电话、大型应急发电车等应急设备及物资,定期维护保养及时更新,确保自然灾害发生后,应急发电等设施及时自动响应,快速形成满载荷运行能力,支撑核心枢纽等重要设施安全运行。(责任部门:市通信管理办公室)
  (七)交通基础设施
  22. 完善民用机场网络布局。配合省机场集团,加快推进龙嘉机场三期工程前期工作,力争提早实施。建设九台、中韩示范区等通用机场。(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3. 加快铁路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国铁集团和省政府,推进长春—辽源—通化高铁纳入国家“十四五”并力争早日实施。加快长吉城际铁路龙嘉站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进度,与机场三期工程协调工期实施。(责任部门:市发改委)
  24. 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内通外联的公路网建设。着眼服务都市圈“圈层+放射”发展需求,构建“两环八射”高速公路格局。重点推动长春市主城区与周边县域的国省干线连通。按照“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标准,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村屯硬化路畅通工程,高标准建设农村公路,提高农村公路联通功能,打通农村交通运输“最后一公里”。(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5. 加强交通设施日常运营维护。突出加强普通公路基础设施维修、养护、抢修等方面专业队伍建设,储备相应抢险技术设备、物资,定期组织训练演练和达标考核。不断完善通讯网络,加强普通公路日常养护和重点路段、关键节点专项养护,持续提升普通公路防灾抗灾能力。各级城市道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城市道路的维修养护与日常管理,切实提高防灾抗灾能力。(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6. 提升交通设施应急保障能力。配合省级交通和应急主管部门健全交通运输与应急、气象、公安、医疗等部门间的应急联动机制,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进行有效处置,确保应急通道畅通,制定完善各种自然灾害道路交通应急预案,配合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抢险工作,及时恢复运输保障能力。配合省机场集团完善应急预案和组织机构,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载体及时发布关路况和机场航班信息。如遇自然灾害、事故等引发的地下管线设施突发故障,需要挖掘公路、城市道路抢修的,原则上抢修单位可先行施工,同时向交通、城乡建设、公安交通等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补办审批手续。(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卫健委、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7. 提高保障队伍应急水平。加强普通公路与应急抢险队伍建设,按照平急结合、分级负责、协调联动的原则,构建多层次应急抢险队伍。加强交通运输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强化专用机械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组织交通应急队伍集训演练,完善征用补偿机制,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重大交通突发事件配合省交通运输部门和应急部门联动响应,调度保障队伍快速集结,满足应急需要。积极配合省机场集团建立机场应急保障队伍,定期参与应急保障队伍开展联合演练,提升应急保障人员队伍素质。各级城市基础设施主管部门要加强城市道路以及供电、市政公用、通信等管线设施应急保障队伍建设,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长春市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由常务副市长、相关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规自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园局、市水务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气象局、市金融办、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企业集团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协调解决在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由分管城建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推进组,负责具体统筹推进相关领域城乡基础设施改造建设、运行维护和应急处置的指导、协调、推动工作,其中:供电及机场铁路推进组由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公用设施推进组由市建委牵头,公路推进组由市交通局牵头,通信设施推进组由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及属地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健全组织机构,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具体工作。(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强化工作措施
  1. 项目化推进。由主管部门牵头,属地政府配合,尽快将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任务转化为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的实施项目,重点围绕交通、供水、排水、燃气、供热、供电、通信等领域谋划一批补短、补漏、补缺项目,列入相关行业专项规划、五年发展规划和新基建“761”工程项目库。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科学编制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明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并组织实施。(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 清单化管理。根据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排查出来的基础设施短板问题,健全完善三个清单:一是建立任务清单,形成工作台账,细化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二是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每项任务(包括细化分解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单位)、责任人,细化责任分工;三是建立问题清单,梳理、排查影响任务落实的阻碍问题,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清单定期调度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报领导小组。(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 梯次化推进。依据有关规划、计划,兼顾当前和长远,按照轻重缓急,有序推进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首先,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不配套、不协调等突出问题,补齐相关领域短板,满足社会生产和群众生活基本需求;其次,以基础设施达标为目标,努力使基础设施各项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让城乡居民共享基础设施建设成果;再次,以全覆盖、无盲区为远景,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均等化。(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 市场化运作。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经营性项目以市场化推进为主,非经营性公益项目以政府投资为主。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发挥政府性资金撬动作用,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股权合作、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 机制化协作。坚持全市“一盘棋”,强化部门协同和区域协调,加强电网、水网、气网、热网、通信网和交通网之间的保障衔接,建立健全设施建设、运行维护、资源调动、应急抢修等方面的联动协作机制,增强基础设施在极端恶劣环境和突发自然灾害条件下抗御风险挑战能力,降低网络瘫痪几率。加强与邻近省市协作,建立应急通信联络机制、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应急预案联合演练机制和互助合作机制,增强跨省协同、联动配合的处置能力。(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 平台化监管。加快基础设施标准化和数据化建设,强化大数据、云计算、5G、光纤传感、雷达探测等技术应用,推动“吉林一号”卫星遥感技术在灾害预警监测方面应用,重点基础设施领域根据各自实际需要建设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于一体的综合监管平台,实时监测基础设施运行状态。深入实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做到“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整合城乡管理部门、管理物件、管理资源,集中分派、联动处置和综合评价工作体系,实现资源整合效力最大化。(责任部门: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拓宽资金渠道
  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实行多元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市区两级财政加大现有渠道资金支持力度,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引导项目建设。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要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争取多方支持
  加强与省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衔接,推动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各类规划。精准对接国家政策,积极向上争取中央各类资金补助,争取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定期梳理项目融资需求,积极开展银保社企对接,争取金融机构政策性贷款支持。(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金融办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注重队伍建设
  加强相关领域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人才培养,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建设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着力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分层次、有计划地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行业技能人才,加大政策待遇保障力度。开展各相关领域专业技术培训,提高重要设施、关键部位、主要管线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能力。(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强化督导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工作组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定期报告工作进展。(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