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种子农药肥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17 09:35 来源: 榆树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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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市种子农药化肥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榆农综治办字【20202号     签发人:张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种子农药肥料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种子农药肥料生产经营单位:

当前,正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也是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供应启动时期。为切实保障备春耕农业生产安全,满足农业生产需要,根据国家、省和长春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市场供应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

一、提高大局意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按照榆树市人民政府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承担和完成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要高度重视做好自身防护,加强人员体温监测及工作场所消毒通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统筹谋划部署,抓好农资生产经营

当前,备春耕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各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做好农资供应服务工作。各生产单位在复工复产前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机构,做好开工复工前的报批及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申请复开工企业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并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在保障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好的前提下,加紧组织生产。要强化质量管理,确保种子农药肥料质量和市场有效供应。各种子农药肥料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不经营转基因种子和侵权种子,不经营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不经营未审品种、越区品种和退出品种。

三、创新经营模式,保障农资有效供给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式,减少人员接触和交叉感染。各种子农药肥料经营单位要积极同农资生产单位电话沟通协调,订购农资产品,保证备春耕农业生产对种子农药肥料需要的有效供给。同时要创新经营方式,利用各种便捷方式把农用物资送到农民手里。采取现代网络信息平台、新媒体平台、经营服务热线等,大力宣传推介种子农药肥料产品,推介品种特征特性和适用范围,让农民朋友认知产品、认可产品。通过网上直销、手机微信、快手视频、电话等订购农资产品,资金可以实现网上支付,物流配送中心完成农户在疫情监测卡点接收。必要时可以通过乡村组对农民需要的农资进行统计,掌握供需情况,积极协调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配送。保证春耕生产物质需要。

四、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在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按照《榆树市2020年种子农药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农资市场的专项整治。严格种子农药经营市场准入,严厉查处未备案和无证经营行为。严格查处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和未审、越区和退出品种行为,规范种子经营档案和宣传。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发挥市种子农药化肥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用,严厉打击趁疫情发生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

五、加强科技宣传,保证农业生产安全

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和备耕生产需要,利用农民居家的有利时机,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利用政府公益性网络平台和广播、电视、网络及微信的方式,宣传介绍农资产品及农作物品种栽培技术等农业科技知识,增强农民群众的识假辨假的能力,避免农民盲目选购农资产品。同时开展法律宣传和科技培训,不断提高农民法律保护意识,防止农民上当受骗,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

 

 

榆树市种子农药化肥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217

 

 

 

 

 

 

 

 

 

 

 

 

报 送: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种业管理处、执法局

省种子管理总站  省植物检疫站  省农药检定所

省土壤肥料总站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法规处、长春市种子管理站

长春市植物保护检疫站、长春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市政府:杨冬侃副市长

抄 送:市种子农药化肥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发 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种子农药肥料生

产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