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2020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1-15 09:31 来源: 榆树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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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长春市关于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农作物种子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生产经营假劣种子、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种子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服务三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联合行动”的工作总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对农作物种子市场的专项整治和监督管理。彻底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作物种子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具体工作

  (一)整治时间

  2020110日至2020515日。

  (二)整治范围

  我市6家种子生产企业(注册3000万元以上)和420多家种子经营门店(经营不分装包装种子、分支机构、委托代销)。市区种子经营一条街、各乡(镇)街种子经营市场。重点品种:玉米、水稻、大豆等农作物品种。

  (三)整治重点

  以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作为重点监管种类;以检查发现的、有举报投诉记录的生产经营主体作为重点管理对象;以种子一条街和乡镇种子交易集散地和省、县交界地带作为重点检查区域;以生产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套牌侵权种子、未审先推种子,以及生产经营档案和标签不规范等做为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规范通过“火山、微视频”等网络宣传销售农作物种子行为。

  三、整治内容和步骤

  (一)动员布署阶段(110日至15日)

  根据我市种业市场监管现状,全面安排部署2020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科学制定《榆树市2020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榆树市2020年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效果。115日前将整治行动方案以正式文件下发,并上报省厅种业管理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115日至430日)

  1、完善生产经营档案信息采集。全面排查辖区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摸清种业底数。重点核查企业是否按照许可证内容组织生产经营、是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是否侵权生产经营品种、种子包装标签使用说明和二维码制作是否规范、生产和销售合同是否齐备等;把排查核实后的企业信息利用网站向社会发布,宣传推介合法合规品种,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排查情况填写《吉林省2020年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情况数据信息采集表》,并于210日前报省厅种业管理处。

  2、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对我市企业生产经营的品种进行质量监督抽查。严禁品种真实性有问题、含有转基因成分种子和四项指标不合格的种子出库销售;对套牌侵权制假售假、生产销售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对全市种子经营门市商店实行种子品种监督检验全覆盖。确保种子质量符合标准。

  3、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在备春耕时期,集中力量,对全市种子经营门店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检查。一是查资质。查看经营备案情况。查看经营主体资质、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经营档案或销售台账,委托和代销合同等;二是查标签。重点检查经营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等,核查标签标识标注是否合格,与品种审定公告是否相符;三是查质量。抽取种子样品进行质量检测,特别要对杂交玉米种子样品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对全市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销售的全部种子留存样品(不少于2个小包装)。

  4、非法转基因种子专项整治。开展转基因种子快速检测,利用转基因试纸条免费为农民进行种子转基因成分速测,指导农民正确选种子;开展摸排倒查,深入村屯开展入户倒查,看标签,查质量,快检测,查找发现非法转基因种子案件线索;发现非法转基因种子先行立案调查,锁定证据后,及时上报。严厉打击非法转基因种子的违法经营行为,遏制非法转基因种子扩散种植。

  5、开展普法宣传。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发宣传单、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向企业、经销门店和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及广大农民开展普法宣传,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及配套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种子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从事种子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印发致农民的一封信。告知农民不得购买和种植非法转基因种子,不要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种子,不要购买无发票、无标签、无包装、来源不明的种子,不要轻信违法经销者的虚假宣传和直销,防止上当受骗。

  (三)总结上报阶段(515日)

  5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省厅种业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榆树市种子农药肥料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种子市场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整治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依照《榆树市种子农药肥料管理工作意见》中明确的各部门对种子市场监管职责,建立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发改局、供销联社、广播电视等部门各尽其责、紧密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为我市种子农药肥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大查处种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社会举报投诉的违法案件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惩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维护法律威严。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行为。对于公安部门查处的案件,需要技术鉴定的,我们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给与支持,及时配合组织检测或田间鉴定。专项整治期间,要打破“零案件”。

  (三)完善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全面建立和落实“红黑名单”制度。对查实存在制假、售假、生产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违法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该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坚决吊销,并向社会曝光,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对诚信守法生产经营种子的企业列入“红名单”,在落实种子扶持政策和争取现代种业发展项目上,优先给予支持安排。大力宣传推介诚信市场主体,弘扬依法治理种业的主旋律,营造种子行业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严格规范履职和执法。要认真贯彻实施《种子法》及配套法规,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种子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执法检查、样品抽取、证据确认、做出处理决定等执法工作。要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确保检查工作证据链有效和可追溯。坚决杜绝地方保护、相互推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责行为发生。对工作不力、有案不查、失职失察和渎职的人员给予责任追究。

  (五)设立举报电话。榆树市农业农村局设立种子违法案件举报电话:043183623831




榆树市种子农药化肥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15


报 送: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种业管理处、执法局

省种子管理总站 省植物检疫站 省农药检定所

省土壤肥料总站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法规处、长春市种子管理站

长春市植物保护检疫站、长春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市政府:杨冬侃副市长

抄 送:市种子农药化肥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发 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