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 2021-08-30 14:55 来源: 榆树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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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广大农民朋友:

 

  秋收即将来临,按照2021年榆树市废旧农膜回收方案要求,从8月30日-9月30日将开始秋季地膜回收整治行动。广大农民朋友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我市地膜回收工作。农用膜处置不当,不仅会造成耕地土壤污染,严重影响美丽乡村建设,因此回收废旧膜刻不容缓。

 

  一、农用薄膜残留危害。残留土壤中的农用薄膜逐年积累,对耕地土壤环境和农作物生长造成很多危害。一是农田残膜破坏土壤结构,阻碍农作物根系生长,影响庄稼出苗、吸收水分和养分,导致减产。二是影响水分下渗,使土壤含水量下降,降低耕地的抗旱能力,引起土壤次生盐碱化等严重后果。三是残膜弃于田边地头,被风吹至房前屋后、田野树梢,影响美丽乡村建设。

 

  二、必须使用达标薄膜。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全市广大农民朋友们一定要到正规的农资市场购买地膜,务必使用厚度大于0.010毫米的国家标准地膜或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杜绝购买“三无”产品和超薄地膜,从源头上提高地膜的可回收性。

 

  三、回收农用薄膜靠大家。科学使用和回收农用薄膜,倡导农业清洁生产,利国利民利大家。瓜果蔬菜等经济农作物种植前和收获后,要及时捡拾残留在耕地中的废旧农用薄膜,严禁将废旧农用薄膜随意丢弃。

 

  四、造成污染要处罚。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当及时回收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广大农民朋友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治理“白色污染”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废旧农用薄膜的回收,需要你们的理解、参与和努力!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使用国家标准地膜,主动清理农田残膜,保护耕地土壤结构,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

 

榆树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