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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 第29号

发布时间: 2019-01-06 09:04 来源: 政协榆树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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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关于持续治理城市私搭乱建解决拆违问题的建议

提 案 者:刘宏伟 

提案时间:201914

通信地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榆树分公司

提案内容:近年来,我市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大幅改善,但城市私搭乱建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对此,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一是要多角度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信息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业主知法守法。二是要全员参与监督。将社区干部、物业人员、志愿者等各类人员编入网格,实行“一格多员、一员多责”的责任捆绑管理,使每个“网格”有分工、有人管、有反馈。三是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引导社区居民及时提供违建信息,对反映的违建,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都落实”,并视情况建立公开曝光、举报奖励等机制,营造违建人人管、人人管违建的氛围。 

  二、强化责任,源头防控。一是要加强领导、有法可依。探索建立“政府领导、属地为主、部门联合、行政问责”的违建管控机制,明确综合执法、国土、规划、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和镇街在违建控制、发现、整治、拆除等各环节的各自责任,出台违建处置相关执法意见,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二是要各司其职、关口前移。住建部门要严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关,严防突破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关键性指标;指导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违规建设、违规许诺公共空间搭建促销等,物业公司不得放任业主违法搭建,装饰装修企业不得为业主提供超出房屋产权的装饰装修方案和装饰装修工程,对违规的各类企业,视情节轻重给予不予年审、降低资质、列入黑名单直至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等处理。 

  三、强化管理,严格执法。一是要加大监管监控力度。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要严格按审批标准对在建项目进行监控,一旦发现违建迹象,及时处理。二是要加大巡查整治力度。综合执法部门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城管进社区、联小区”,加大高频率、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并成立专门的拆违攻坚队伍,一经发现,及时拆除,形成“露头就打”的威慑力。三是要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制定严格的执法标准,促进执法公正公平。定期分析违建管控形势,及时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违建管控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