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治理有偿家教问题的建议
提 案 者:唐春雷
提案时间:2019年1月4日
通信地址:雷鸣海鲜调料批发店
提案内容:一直以来,有偿家教始终是一个争吵不休的话题。有人认为,教师搞有偿家教,背离了职业道德,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加重了学生和家长负担,败坏了教育和教师形象。有人认为,既然家长和学生有需求,教师利用课余辅导学生,靠自己的劳动获取收入,学生得到提高,教师得到实惠,这无可厚非。尽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三令五申、严格禁止,但是有偿家教依然大行其道。
为什么存在有偿家教?从时代背景来看,主要是社会用人机制的偏失、就业的压力、激烈的生存竞争和靠升学改变命运的现实驱动所致。从教育内部分析,由于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不高、师德观念行为失范、优质教育稀缺等原因,客观上造就了有偿家教滋生的土壤。而大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现实,促使家长把百分百的希望和幸福寄托在孩子身上,望子成龙成凤的强烈愿望,使家长千方百计、不惜代价地为孩子寻求更好更多的教育机会,期望孩子通过课外教育胜出一筹,为在未来赢得升入大学、出人头地增加有效砝码,这种普遍的买家心理为有偿家教制造了无形市场。教师则受利益驱动,顺水行舟,成为有偿家教市场的供应商。这样看来,有偿家教已经形成了完整而稳固的利益链,通过控制教师来谋求取缔有偿家教的做法很难奏效,往往事倍功半。
去年,我市对寒假期间搞有偿家教的几名教师进行了通报批评,市教育局对违规教师作出了处理。此事在社会引起了较大反响。目前治理有偿家教,完全指靠教育行政部门来执行,显然是孤力难支,无法要求家长,更没有权力规范家教市场。教育部门所做的努力和实施办法,毕竟只能在教师中落实。
一是靠思想教育的力量,希望通过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师德意识,加强廉洁从教、路行职业道德规范来实现约束、控制和自律。事实上,在利益面前,特别是在价值观多元的背景下,一味要求教师无私奉献、毫不利已、抵制世俗、自我克制,对很多教师而言是很难的。教师也是普通人,也要食人间烟火,也要养家糊口改善生活,所以师德教育基本上是低效的。
二是靠机制监管,令行禁止。将有偿家教列为师德“雷区”“红线”,一经查实,严格处理,在评优晋职考核中一票否决,甚至影响教师岗位聘任,这种刚性管理确有震慑的效力。教师独特的身份,对个人声誉、职业发展与评价、奖惩结果往往非常看重和敏感,所以起到了明显的成效。实事求是地说,如果没有这些严厉政策遏制,有偿家教市场当是另一番泛滥景象。但从实际执行来看,往往雷声大雨点小,管理部门口头喊的多,动真格的少;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公开做有偿家教不行,一些教师就转入地下。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开通举报渠道,开展行风评议。从理论上来说,这是一个综合治理、民主监督的有效办法,但事实上,有偿家教中利益方包括家长、学生和教师已经达成一种自愿和默契,除非学生和家长对教师家教非常不满意或者发生冲突,否则没有人会主动举报,社会对有偿家教也保持了相当程度的默认,举报基本上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
综合分析上述因素,教育部门对有偿家教现象尽管严加管制,但始终难如人意,无法根除。
在我看来,治理有偿家教,不妨采取“缓止实施,堵疏结合,优化教育,立法治理”的思路。
一、缓步实施是行进策略。
解决有偿家教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慢慢来,因为引导大众转变价值观念、改变社会环境和教育现状需要时间,强力肃清不现实,过于激进往往引发更多的问题和矛盾。
二、堵疏结合,是当前之策。
一方面,尊重现实需要,在不违背上级办学规范的前提下,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以学校为单位,招募教师志愿者成立义务辅导团队,适应家长和学生需求,对学业薄弱学生和特长学生开展个性化辅导教学,教学时间严格控制,利用选修课和课外活动时间进行,不得延长在校时间和占用学生节假日、周末时间。
另一方面,加大查处力度,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建立准入制度和监管机制,严禁在职教师擅自举办和参加有偿家教。加强政府办学职责,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均等配置教学资源,扩大优质教育共享,办好每一所学校,完善公共教育服务;同时,鼓励特色办学和多元办学,举办特色学校,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学生评价制度,创造适合学生选择的教育,满足群众对教育多样化、优质化的需求,以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为根本,压缩有偿家教市场。
三、立法治理,是最终取缔手段。
逐级呼吁,修改《教师法》,增加有关条款,明确禁止教师参加有偿家教,用法律来规范教师行为,为根治有偿家教提供法源基础和法律支持。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教师工资待遇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教师的工资水平与教师的地位和付出不相称,同很多行业相比,教师仍属于中低收入阶层,这也是教师参加有偿家教的一个重要原因。当教师的工资待遇足以令全社会羡慕,教师生活水平达到了相当的层次,加上国家法律和政策禁止,有偿家教问题自然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