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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2026-2027年度污泥委托处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29 09:52 来源: 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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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2026-2027年度污泥委托处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242号-JLHY-2026-0928;
  1.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6]-00242号;
  1.3项目名称: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2026-2027年度污泥委托处置;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采购需求: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拟采购1家服务单位对2026-2027年度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产出的污泥进行委托转运和处置服务,预估污泥处置量2.75万吨(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
  1.6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8003875.00元。
  1.7服务地点: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
  1.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9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提供优质服务,并满足采购需求;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通知,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吉林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50号文件;
  (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关于依托政府采购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开展融资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吉财采购〔2023〕72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并通过环保验收。环评材料须同时具备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环境影响登记表以及环保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污泥运输、处置及去向均须符合环保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类似服务业绩;
  3.4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1日,每天0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先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 ”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信息并下载源文件。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或咨询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并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由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以“政采云系统”为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政采云”平台公布投标报价信息,投标人持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查询投标报价信息。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榆树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并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
  5.因政采云系统显示原因,系统显示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均以招标文件实际内容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
  地 址:榆树市城郊街立新村大刘屯北 
  联系方式:周立权 15904449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桓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C座25层2568室
  联系方式:王禹 13756073668(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禹
  电 话:13756073668(办公电话)
  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3624470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