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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榆树直属库有限公司保寿分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10 10:09 来源: 中央储备粮扶余直属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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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编号:GXTC-C-21680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央储备粮榆树直属库有限公司保寿分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2021043022018203101908)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央储备粮榆树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榆树直属库有限公司保寿分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设计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仓容8万吨及附属设施,项目占地183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326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现场服务五个阶段。

  2.4 项目建设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

  2.5 服务周期:从签订工程设计合同之日开始至本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设计文件提交要求: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共计15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招标人的意图和要求;符合建设地块的设计要求;符合中国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相应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即“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同)中体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

  ②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号、8号、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项目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资格的不少于4人。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应从成立年限起至2019年即可)。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前需到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入吉登记手续(执行吉林省入吉备案相关标准),本省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以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信息的投标企业投标无效。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投标人要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严格落实责任,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对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者,一经核实,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4日(每日9:00-11:00,13:30-16:00),将(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5)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232574732@qq.com),邮件主题:GXTC-C-2168057+投标人全称。代理机构当日17时00分前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并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交款后,将:⑴word版《购买文件登记表》⑵签字扫描后《购买文件登记表》⑶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上述全部资料纸质版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简写注明所参加项目的编号、款项用途、单位简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谈判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例:投标人简称+ C-2168057文件费)。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金融支行

  账号:22050110266500000185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上午9:30时,递交地点为长春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第三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中央储备粮榆树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榆树市刘家镇

  联系人:丰先生 联系电话:13579871730

  8.2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系人:董雪飞    联系电话:0431-81852896

  电子邮件:2232574732@qq.com

  8.3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31-89921549

  8.4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8.5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34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8.6榆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9921549

  邮箱:31453719@qq.com

  地址:榆树市东环府路于府前路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21室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