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共资源配置 > 目录清单

榆树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6-27 14:03 来源: 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财债〔2021〕1044号)要求,现对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所实施的榆树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绩效自评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加快,棚户区安全隐患越发突出,棚户区内住房大部分破败不堪,很多已成危房,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棚户区居民大多属于城市中生活水平较低甚至是比较困难的弱势群体,自我改造能力弱,难以通过市场开发和依靠企业实施改造,需要政府主导,给予一定资金和政策支持。自2007年以来,我市按照上级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把棚户区改造工作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首要位置,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进一步完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城市环境推进城市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榆南片区A1、A2、A3地块新建回迁安置住房993套。新建回迁安置小区总占地面积57,623.80㎡,总建筑面积110,691.31㎡。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85,344.65㎡,地上公建建筑面积2701.66㎡,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22,645.00㎡(不在本次回迁范围内)。新建回迁安置住房993套,面积88,046.31㎡,其中住宅980套、85,344.65平方米,公建13套、2,701.66平方米

  3.实施情况

  项目A1地块回迁安置住房主体及装修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预计8月份回迁入住;A3地块于2022年1月6日完成施工招标,正在进行基础施工。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预计总投资为56095.69万元,其中:申请专项债券资金26000.00万元,其中2021年申请专项债券资金5800万元,2022年申请专项债券资金202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0095.6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已纳入年初预算,随着施工进度进行拨款,当前,项目已完成总投资为17000.00万元,2021年申报5800万专项债券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1)新建回迁安置住房993套,面积88046.31平方米,其中,住宅980套,85344平方米;公建13套2701.66平方米。

  (2)小区内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打造高档次精品小区。

  2.阶段性目标

  (1)208套回迁房建筑主体、相关配套设施及门框电梯全部完成

  (2)288套回迁房基础设施完工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标、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标为评价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所实施的榆树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否达到2021年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榆树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采用客观原则、可行原则、经常化、制度化原则、多层次评估原则、反馈原则,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2.结合该项目特点,评价工作组专门设计了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榆树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采用的是比较法进行绩效评价,将实施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确定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4.榆树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采用的评价标准是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2021年绩效目标、计划、预算等作为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26月,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座谈会听取情况,审查政策文件、相关报表、账簿、凭证和项目业务台账等资料,实地走访调查,了解榆树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2021年实施情况,并采集相关数据,根据项目单位报送的绩效评价自评表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论结论

  经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最终得分90分,评定结论为“”。评价发现项目阶段性工作全部完成,能够极大改善棚户区内的低收入者和普通公众的生活环境,对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市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榆树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的政策依据与程序规范性

  榆树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榆树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后进行实施,项目符合榆树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已列入榆树市人民政府投资计划和中长期财政规划,项目于榆树市发展改革局进行立项审批,前期手续已全部完备,并且已纳入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项目库以及发改委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

  2.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与指标明确性

  榆树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为56095.69万元,其中申请专项债券资金26000万元,2021年申请专项债券资金5800万元,2022年申请专项债券资金202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0095.69万元。项目投资计划与项目建设进度高度匹配,项目所申请的专项债券资金与项目概算需求的资金量相匹配,项目申报专项债券时已制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指标值与债券资金投入的项目内容相符,并且能够通过清晰、可衡量、可量化的指标值体现,经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衡量和测算项目的投入和产出符合当地发展实际,预期产出的效益和效果符合榆树市经济发展需求。

  3..编制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平衡方案科学性和资金分配的合理性

  项目单位编制的平衡方案经过科学论证,严格的按照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规定进行编制测算,编制的内容与申请专项债券项目内容相匹配申请的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额度与当年专项债券项目任务相匹配预算资金以及债券资金额度分配合理依据充分项目全生命周期收益与拟发债期限相匹配,项目发债期限与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限相匹配。

  (二)项目过程情况

  1.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及组织实施有效性

  (1)榆树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工作已完成,项目建设有关的水电接入、市政道路、地下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已经完成,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项目已经开工建设,项目单位能够实时跟踪和管控项目建设进度,整合单位内的各种资源和力量为项目建设和运营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保障项目完工质量符合建设预期,确保项目竣工验收正确无误及时投入运营。

  (2)榆树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资本金的来源渠道合法合规,能够尽快落实,未发生发生违法违规举债情况,项目单位没有尚未处理完毕的法律纠纷,没有无法偿还的存量债务。并且已经制定了科学合理的专项债券年度和月度投资计划。

  (3)榆树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榆树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后进行实施,政府主要领导对项目审批建设高度重视,对项目推进中的重点工作亲自督导,项目单位主要领导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不会因主要领导的变动而发生根本性变化。

  2.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榆树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2021年申请专项债券资金5800万元已经全部拨付至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能够适时评估管控项目资金结余与结转量,及时跟踪管控专项债券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拨付,在建设期间预期不会发生资金链断裂风险以及资金挪用风险。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榆树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计划已经开工建设,2021年实际完成工程建设内容与计划完成工程建设内容进度相一致,预计能够在计划时间内建设完成并开始运营并产生收益项目运营的前期准备条件已具备(人员、设备等运营必备要素)

  2.产出质量

  项目阶段性工作实际产出质量与预期一致,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项目预期不会出现重要失误或显著延迟,能够达到国家相关行业的质量检测标准,符合棚户区改造项目最初的完善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城市环境,推进城市健康发展的目的。

  3.产出时效

  榆树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计划已经开工建设,并且按计划已经完成阶段性工作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风险因素影响项目的施工进度,项目实际成果达到预期目标。

  4.产出成本

  榆树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资本金安排的建设部分已纳入2021年年初预算,随着施工建设及时拨付,项目阶段性工作实际产出成本偏离目标产出成本的幅度没有超过5%。项目预备费全部按规定用于工程建设中,2021年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按计划全部支出完毕,用于项目建设,拨付进度达到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榆树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旦完成验收预期可以在1个月内投入实际运营,能够极大改善棚户区内的低收入者和普通公众的生活环境,对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市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后改善城市公共服务方面高度认同,对项目的阶段性实施效果满意度大于95%。

  五、存在的问题

  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绩效指标设定的科学性有待提高。

  六、有关建议

  设置完整细化的绩效指标、便于项目日常管理、考核和事后评价,提高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专项债券使用的科学化、精细化。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项目为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的实施对于城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项目建设期内应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控,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如期实现预期工作目标。




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