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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别 |
法定执法职责和权限 |
主要执法依据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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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榆树市秀水镇人民政府 |
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
一、乡村规划与土地管理执法:负责辖区内村庄规划实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监督耕地保护,依法制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二、生态环境执法:组织开展秸秆禁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巡查,监督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协助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三、安全生产与应急执法: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组织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应急处置与执法工作。四、基层治理与社会秩序执法: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助做好流动人口管理、禁毒禁赌等社会治安相关执法辅助工作。五、农业农村执法:监督农资经营,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协助开展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执法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吉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吉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
榆树市秀水镇 |
83877019 |
无 |
填表人:田伟钊 联系电话:15543744598
注:1.单位名称:名称应填写规范全称;
2.单位类别:应填写“法定行政执法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执法职责和权限,仅填写与行政执法活动有关的职能职责内容,要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权力事项进行简要归纳,并明确执法事项权限范围;
4.主要执法依据:填写法律、法规以上的执法依据具体名称。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