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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棚镇房家村包装箱生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03 14:09 来源: 榆树市弓棚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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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弓棚镇房家村包装箱生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8 3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137号-01 ;

  项目名称:弓棚镇房家村包装箱生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1159.00元;

  最高限价:871159.00

  采购需求:弓棚镇房家村包装箱生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建筑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政府采购最新政策;(6)《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有: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的书面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为准(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06日至2026年0713日,每天8: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等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且供应商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供应商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03 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采购方式为远程磋商,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使用CA锁进行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公布供应商名单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同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政采云”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数字证书办理时限,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采购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03 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辽源市龙山区齐宁路655号开标室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2)逾期未解密、或者未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弓棚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吉林长春市榆树市弓棚镇街道

  联系人:朱柏惠

  联系方式:15948136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以东88号新星宇商誉A-1幢1907号房

  联系方式:0431-84613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停停

  电 话:0431-84613577(办公电话)

  4.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3624470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