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八号镇北沟村三产融合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已由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任务通知书采购计划编号X【20220712】-01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榆树市八号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榆树市八号镇北沟村三产融合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2 招标控制价:138,180,776.00元;
2.3 建设地点:吉林省榆树市八号镇北沟村;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52257平方米,为产业园区建设用地,总建筑面积50666.10平方米。主要建设创业服务中心1栋,配套库房2栋,标准化厂房5栋。新建园区道路2条总长10700米;同时建设园区给排水管网等其他相关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计划工期:2022年08月-2023年12月(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6施工招标范围:完成榆树市八号镇北沟村三产融合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包括服务中心、门卫、厂房、库房、围墙、大门、道路、管网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服务。
2.7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纸质版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子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2人员要求:
(1) 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纸质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须提供岗位证;安全员1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1人,提供岗位证;材料员1人,提供岗位证。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人证合一,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注: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3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期内)。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相关资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
3.11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 07月21日8时30分至2022年07月27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
注册并办理CA;
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肖笛 17767766355/0431-88779873。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取消其1年内参加我市国有投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列入不良记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上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树市八号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榆树市八号镇政府八号镇委
联系人:姜启
联系电话:0431-8374402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龙城御苑2栋431室
联系人:刘兰艳
电话:1814310262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3624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