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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6-09 15:52 来源: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 榆树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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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国家奖励政策的引导带动作用,推动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吉财粮指〔2022〕936号)和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生猪(牛羊)调出大(主要)县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吉财粮〔2017〕1038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保障生猪市场稳定、减少生猪养殖户损失,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快推进我市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

  二、奖励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基本原则

 (一)专款专用原则。奖励资金支持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防疫、保险、牛羊饲料基地建设,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奖励资金严禁用于与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严禁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

  (二)公开透明原则。市牧业管理局、市财政局和各乡(镇)、街要大力宣传国家奖励政策,遵循公开、公正、透明原则。

  三、资金使用及时间安排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835万元,主要用于生猪养殖场(户)的生猪保险保费方面的支出,后期再下达也将用于保险保费支出,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安排

  2023年1月10日前,完成生猪保险实际参保数量统计;

  2023年1月18日前,完成全市生猪保险平台录入。

  四、做好项目绩效评价

  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形成绩效报告报送省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

  五、组织措施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牧业管理局、财政局、各乡镇街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市财政部门会同畜牧部门制定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财政部门及时拨付奖励资金;畜牧部门监督项目的执行。同时制定绩效目标,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落实到实处。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政策氛围,确保养殖户对奖励政策全面了解,切实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及时传递到人民群众之中。

  3、加强奖励资金监管。对发生违反本实施方案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奖励资金支持对象,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奖励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牧业管理局监督电话:0431-83747738,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431-83623359

  4、搞好服务。项目领导小组要定期走访养殖场(户),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搞好技术咨询、指导和培训,切实帮助养殖场(户)解决项目执行中的困难,确保项目有序开展,发挥奖励资金的应有效益。

  附:榆树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

榆树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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