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于2024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确保该部地方性法规的顺利实施,榆树市交通运输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工作。
利用8个学时,组织执法人员、客运服务中心、出租车企业相关业务人员进行集中学习,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条例,提升执法水平和能力,出租车企业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榆树市交通运输局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严格执法,加大对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的监管力度,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处出租车拒载、议价、绕道、不使用计价器等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的良好秩序,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保障。
编辑:王 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